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

給靈霞的信

Dear ,
唔知你明唔明我剛才說什麼, 關於我和他的關係.
我很愛他, 但不肯定他是否有同樣的想法, 或許他不是, 於是我想避開, 但又不停地想念他.
你可能不明白"我又愛上了他"的悲哀. 他是那種永遠不能令人安心的人, 愛情/女朋友於他而言, 只是華麗生活中的一種裝飾, 沒有時他會竭力尋找, 擁有時仍四處張望, 放在身邊的卻不懂珍惜.
這樣的人, 雙腳碰不著地, 怎麼愛? 怎樣一起生活? 或許到他40歲時才會忽然醒覺, 我不想為他浪費心神.
想過很多次, 如果我豁出去對他說: 係.我又愛上你. again. 你猜他會怎樣?
他不會珍惜的, 因為他會覺得是理所當然, 他已經看穿了我, 他會繼續四處找裝飾品, 待有空時才看看身邊的一個.
你問我: 他究竟愛你嗎?
我會說: 愛. 但不是愛得非要擁有不可的一種.
是紅顏知己? 是soulemate ? 都不重要, 反正就不是女朋友.
如果我是他, 我也覺得很爽呀, 有一個相識多年的知己, 另有一個女朋友, 人生至此夫復何求?!
就有這樣的人, 我竟然愛上這樣的人, 真是世紀大災難.
這樣的災難不只遇過一次, 是第二次了.第二次!!! 還是對同一個人, 我真係嬲, 陰公.
我知如果同你傾, 你會叫我勇敢去, 你對Terrence就是這樣, 可我不願意, 我不願意不顧一切付出後還要讓他看不起我, 還要讓他一副"瞧,你還是離不開我"的臭臉, 太可怕了.
放心我處理得到的, 但你不要找我談他了, 也不要說起他了. 他應該消失於我的生活中, 我唔想我們每次的話題都有他份, 我想佢永遠不要出現. 佢返唔返香港幾時返來,我都唔想理了.
就係咁, 唔好再講起佢了.
我相信神會解救我的, 祂會替我選擇.
LaiLa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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