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始想念穿校服的日子,不是因為覺得自己年紀大了,忽然懷舊,而是因為每天揀衫返工很煩。
人類的煩惱源於選擇,回想中學從起床至出門上學,半小時就行了;大學時仍很土,襯衫化妝也省了,出門還是半小時就成了, 直至踏進社會做事, 雖然做記者衣著不需太講究, 但總不能街坊look 示人吧? 碰上飯局酒會個人專訪,開始學襯衫; 又相信「靚女有著數」, 那也化個淡妝吧。
於是每天出門揀衫化妝變得愈來愈煩,也愈磨人。
和幾位朋友交流過:家中是有一櫃的新衣, 可常穿還不是那幾件? 鄙人上班時間彈性, 沒有遲到的觀念, 早上跑步回家洗澡後還不趕, 看著新買的衣服, 就忍不住左拼右搭,弄個十多分鐘, 還是選不上!只得穿上舊衣衫,時間卻已經不多了。 跑著追趕巴士火車, 才一天伊始竟然已覺累。
這就叫抵死。
可以選擇該是幸福,但真穿得下這麼多衣裳嗎 ?
左拚右搭就以為自己漂亮了麼?
早前看書,有個愛好藏書的人以女人買衫解說他們這個嗜好的樂趣: 「買書不旨在看書,買書的一刻才是高潮,以為自己非常有學問;這就正如女人買衫,箇中的樂趣也不在於穿上身的一刻, 反而在不斷買呀買的過程, 以為自己是個靚女。」
也真是涼薄的!細想卻不無道理...... 但人嘛, 總是希望自己有進步, 寄望工作愛情健康事事順利, 對外貌有要求不算過份, 但每天花在妝扮上的時間, 如果省下來該有多好, 以每天廿十分鐘計算,一星期就有一百分鐘, 一個月四百分鐘即6.66666666小時, 可以看完一本三百頁的小說, 或是來一次郊遊, 寫一篇好文章。
要靚,真是有代價的。